美国上市的六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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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前往美国上市,美国成熟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法律规范,给了美国股市一个良好的环境,那么,中国企业想在美国上市有哪六种方式呢?
1、首次公开募股(IPO)
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发行达到要求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2、美国存托股证上市(ADR)
美国存托凭证是美国商业银行为协助外国证券在美国交易而发行的一种可转让证书,通常代表非美国公司可公开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ADR是这样产生的:外国公司为使其股票在美国上市流通,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托管银行保管,由托管银行通知美国的存券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美国存托凭证是美国商业银行为协助外国证券在美国交易而发行的一种可转让证书,通常代表非美国公司可公开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3、依照美国证券法私募资金QIB上市
美国证券法对证券发行有严格的注册和信息披露要求,让许多外国企业望而却步。为此,美国证交会在1990年颁发实施了Rule 144A(144A条例),规范了一些豁免上市登记的做法,目的是吸引外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发行证券,提高美国私募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有效性。有意募集资金的外国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利用这些豁免来达到不经过严格的公开上市程序而能发行股票的目的。
4、反向兼并(借壳上市)
反向兼并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指一家中国公司买下一家上市的美国公司,通过重组、合并或交换股份,收购方得到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把拟上市企业的资产注入这家公司,实现借壳上市。此外,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与IPO 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
5、直接上市
直接上市指不通过上市流程发行新股或筹集资金,不需要承销商,只要简单地登记现有股票,便可在资本市场上自由交易。
它的优势在于可以让公司的股票直接面向公众发售,过程简单,节省可能高达上亿美元的承销费用,也能防止出现股票摊薄等问题,减少上市成本。同时,还可以避免传统IPO的“锁定期”,对公司现有股东所持股份没有限制,股东可以一次性卖出所有股票。
6、SPAC上市
这种融资上市方式最早发源于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矿业企业,但是后来在更开放和鼓励创新的美国和英国,取得了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最早由GKN证券正式推向市场,并于同年由其注册了“SPAC”的商标。SPAC是一种为公司上市服务的金融工具。目标公司通过和上市公司并购,迅速实现上市融资。以SPAC这种形式上市,因为已经取得了上市的平台,所以可以不用担心上市是否成功,等配售完成,马上可以交易,整个交易比直接上市节省了一年的时间。和直接IPO相比,这种方式对于赴美上市的中国中小企业更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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